关于学校会议(活动)安排的工作提示
发布日期:2023-05-04
作者:徐丽娟
为精简会议(活动),规范会议(活动)安排秩序,特作如下提示:
1.单周周三下午安排校级层面的会议(活动),双周周三下午原则上不再安排校级层面的会议(活动),供二级学院安排会议(活动)。
2.由学校主要领导召集或出席的会议(活动)分别由党政办公室统筹协调。其他校领导召集或出席的会议(活动),由主办单位向校领导汇报,经校领导同意后即时报党政办公室。若会议(活动)时间、地点发生冲突,以党政办公室协调结果为准。详细要求按《关于编制校领导每周日程的几点说明》(见办公室网站“办事指南”栏目)执行。
3.由职能部门召集、需二级学院参加的会议(活动),应提前3日向党政办公室通报。若会议(活动)时间、地点发生冲突,以党政办公室协调结果为准。
4.以上要求自2025年7月7日起执行。
联 系 人:袁贤敏
联系电话:021-50218316
办公地址:上川路校区行政楼713室
党政办公室
2025年7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