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加强OA站内信使用的规范与要求
发布日期:2025-05-09
作者:徐丽娟
1.严格执行站内信“白名单”制度。
2.标题规范:标题应表述完整。
3.内容概要规范:应简要阐明工作事项背景,杜绝背景不明的现象;结尾落款处应明确发送人身份、单位。
4.对于通过站内信征求意见的事项,需给被征求对象留足时间,避免因时间仓促导致意见反馈不充分。
5.对于通过站内信发布的会议通知或其他需要及时查收的事项,发起部门应以其他方式提醒相关人员及时查看站内信。
联 系 人:刘天休
联系电话:021-50128316
办公地点:上川路校区行政楼713室
党政办公室
2025年7月7日